《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2月颁布第38号局令)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需要资料: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
【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标注人员)
【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办公场所地理位置图
【网络】《增值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工信部ICP备案截图)及说明;
【信息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
【制度】《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文件目录
【功能】网站或者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常见问答: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可以同时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
可以,需分别备案。同时进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为什么要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一)电子邮件;(二)语音信箱;(三)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四)电子数据交换;(五)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六)增值传真;(七)互联网接入服务;(七)互联网接入服务;(八)互联网信息服务;(九)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是否先要取得《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是的。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指什么?
是指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中仅提供网页空间、虚拟交易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电子订单等交易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不直接参与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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